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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啊!
沈溪算不上什么好人,自认为自己没什么泛滥的同情心,更何况是在这种人命如草芥的地方。
奈何傻大个肯定不会听她的直接走,于是只能选择各退一步。
“这样,不把他带回去,直接在这里给他止血包扎一下总行吧。”
傻大个一双眉毛拧成了毛毛虫,“当初我爹就是在这里捡到的你。”
沈溪一怔,唇角不轻不重的抿起,半晌,她妥协,“那现在也要先给他包扎一下,不然他估计不用等到咱们下山这血就流光了。”
她上前撕开男人的衣服,结果撕了两下没撕开,于是低头摸了把小刀出来直接把衣裳割开。
这人的衣裳布料一看就是极好的,加上受了这么重的伤,肯定是有什么仇家,所以把他带回去,如果他的仇家寻过来,很大的可能是会给郎中一家带来麻烦的。
但细说起来当初郎中救她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沈溪毫不怀疑,那个一直以来教导原主把她训练成杀手的黑衣人应当一直在找她。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她的伤完全养好了之后回到原主记忆之中的地点,在他看出这具身体的芯子已经被换了之后,除去那个黑衣人。
这也是原主一直在谋划但还未施行的计划。
男人的伤在左肩下方,若是伤口再继续向下一些,怕是就直接伤到心脏回天乏术了。
给他上完药,沈溪瞥了一眼男人腰间的玉佩,摘下来之后又撕了男人衣服上几块沾血的布料,随后让傻子把男人背起来带下山去。
傻子把人背起来之后她一再叮嘱,“从小路直接走后面回医馆,最好不要被人看到,记住了吗?”
“记住了。”
小说《捡来的美人竟是病娇皇子》 第2章 试读结束。
《捡来的美人竟是病娇皇子》网友点评
南汐寒笙箫:《捡来的美人竟是病娇皇子》这本小说结构不错,文笔流畅,最主要的是小段子设置的很美好,让人感同身受,回味无穷,我给五颗星!
静谧:极力推荐,我是一个非常非常挑剔的书虫基本很多书追一半我就不看了可是这本书我一直追到最新章超级好看还有那些打脸和主角的细节描写,只不过如果错别字少一点就好了,五星推荐!
主角叫沈溪陶之简的小说是《捡来的美人竟是病娇皇子》,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随妄所编写的古代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了杯水递到他唇边,男人稍微抿了一口,便不肯再喝了。她站过去等着回答,但男人却摇头,“不记得了。”“?”沈溪能够确定,这人是装的,纯装的。开什么玩笑,她从这男人的眼神里可没看出一点的迷茫和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