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兰》虽然是天下第一行书,但它不像《伯》是真迹传世,它是后人临摹所作,先天失了精气神。”
“另外《兰》要用鼠须笔、蚕茧纸,否则也难写出那么漂亮的字。”
“最主要的是,他觉得郑总您肯定早就研磨习练过《兰》,已对其领悟颇深,所以才买了《伯》赏析。”
一旁饮水机前,沈晓舟表面是在用心接水,实则竖起耳朵倾听刘锐的解答。
等听完他这番话后,沈晓舟心里头是既惊讶又高兴。
惊讶的是,刘锐竟然很懂名家名帖,说的话虽然不多,但全说到了点子上;
高兴的是,刘锐通过转述的方式,把自己这个购书者推到了郑之路面前,变相提升了自己的光辉形象。
简简单单几句话,不仅完美救场,还推高了自己,简直是神一般的操作。
沈晓舟暗暗赞叹:“这小子实在是了不起,李桥跟他一比简直就是渣啊。”
郑之路老脸带笑,深深看了刘锐一眼,问沈晓舟道:“这小伙儿是谁?”
“郑总,他是我的秘书刘锐,为人聪明伶俐,我也很喜欢他呵呵。”
沈晓舟回到病床前,将杯递到郑之路手中。
郑之路轻吹杯沿,喝了一口。
沈晓舟心情紧张的看着他,不知道他又会问出什么难题。
哪知郑之路接下来并未理他,而是问刘锐道:“小刘,你字写得怎么样?”
沈晓舟一听就懂了,郑之路是人精一般的人物,而且他分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整天都在研究人,就凭刚才那几句话,郑之路应该已经看出,自己并不懂书法,真正懂书法的是刘锐,所以这才向刘锐发问。
不过沈晓舟也没有因此患得患失,毕竟郑之路并未当场拆穿他,自然是领了他馈赠字画的人情。
沈晓舟更没有嫉恨刘锐,因为他明白,自己主仆二人,郑之路不论欣赏谁,自己今天的目的也达到了。
就算郑之路只欣赏刘锐,那他也会认为,是自己投其所好,带来了刘锐这个书法爱好者,多少会分润一点好感给自己。
这一趟省城之行,收获远超预期,沈晓舟非常满意。
而且他也非常庆幸,庆幸这趟省城之行自己带刘锐来了。
这时刘锐答道:“我自认为写得还行吧,高中和大学的时候曾……